宁波市劳动局仲裁处处长陈幼辉应邀来我校作《劳动合同法》解读报告

文章来源:学生处、宣传部时间:2008-01-17浏览次数:1598

   

    1月16日下午,宁波市劳动局仲裁处处长、市劳动局仲裁院院长陈幼辉应邀来我校图书馆报告厅作《劳动合同法》解读报告,学生处和人事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院办公室主任、全体班主任及学生工作人员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陈处长就编写《劳动合同法》的宗旨、目的及现《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的区别作了详细的介绍,重点围绕《劳动合同法》中适用范围、规章制度、建立劳动关系的界定等十个方面内容,陈处长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陈幼辉处长的报告使我校教职工对《劳动合同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必将对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水平和规范我校人事制度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