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业集团公司所属学校纪检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文章来源:宣传部时间:2009-06-27浏览次数:2004

   

    6月26日上午,省商业集团公司在我校召开所属学校纪检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六指导检查组组长陈卫东,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向明,副总经理蔡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的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我校党委书记陈国方、院长蔡泽伟、纪委书记李振祥及省商业集团公司纪委成员刘仁安、徐国庆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学校分别汇报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的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并就如何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进行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表明省委省政府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集团公司召开所属学校纪检工作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很必要也很及时,将有力地推进各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陈向明书记在听取了三所学校的自查情况后,充分肯定了各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并就学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特别是党委和“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二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把《意见》的有关规定具体化,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三是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学校总体工作统盘考虑,一并进行部署和落实,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并做好督促检查。
    蔡玉林副总经理结合《意见》,要求学校领导人员做到“勿恋官,慎用权,忌贪财”。
    陈卫东组长认为,作为纪委书记,要深入挖掘有价值的线索,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合理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他要求各学校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内容之一,制定好高质量的整改落实方案,在前期取得的成果基础上,有始有终地把学习实践活动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