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年度军警民共建文明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人武部时间:2013-06-08浏览次数:1700

   

    近日,我校与宁波市海曙区人武部被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波军区政治部授予年度军警民共建文明单位(甬党办〔2013〕60号),据悉,获此荣誉的在甬高校仅2所。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高度国防教育工作,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武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军警民共建和国防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坚持开展系列活动,教育效果较为显著,关心支持军队建设,自觉履行国防教育义务,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成绩突出。
    这一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我校过去一年来在军警民共建和国防教育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校今后工作的重要激励与大力鞭策,更加自觉地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为支持和参与全民国防教育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