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2011、2012学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业绩考核中喜获佳绩
文章来源:质量监控办时间:2014-10-28浏览次数:2455
| 近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87号)的文件通知,确认我校在2011、2012学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业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此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首次实施,主要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高职高专院校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92号)文件中的相关标准及具体要求来开展执行的。其指标体系包括教学保障、教师情况、人才培养质量情况、教学改革和办学特色情况、校企合作与专业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开放教学、争先创优情况等7个一级指标、25个考核点。考核总分为1080分,其中基本分为1000分,争先创优加分最高不超过80分。 考核工作的实施范围覆盖了全省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考核过程主要是各校首先完成相关统计数据的填报和定性材料的撰写,然后教育厅依据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审核各校上报的材料,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依据浙财教[2014]87号文件,全省共有9所高职院校获得优秀等级,以国家示范、骨干院校以及省示范院校为主。我校作为两所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进入了优秀等级。 我校在此次考核中获得优秀,是对我校2011、2012两学年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充分认同与肯定,同时也对我校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紧密结合省教育厅相关考核指标体系,着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期在今后的业绩考核工作中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