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公共课教学部人文社科课程群被认定为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文章来源:校妇委会时间:2016-03-21浏览次数:3770

   

    近日,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发布《关于认定2015年度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通知》(浙巾双协〔2016〕1号文件),认定宁波市教育系统4所学校的巾帼文明岗为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我校的公共课教学部人文社科课程群巾帼文明岗名列其中。
    学校的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始于2007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校妇委会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充分激发女教职工爱岗创业的热情,调动了广大女教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学校已拥有商学院投资理财专业群、国际交流学院公共外语教研室、公共课教学部人文社科课程群等三个省级巾帼文明岗。此次获评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的公共课教学部人文社科课程群巾帼文明岗,自2010年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以来,全体岗员教师担负着全校人文艺术、思政法律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妇女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展现了女性的新形象和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