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学校在至诚楼409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体校领导,办公室及宣传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陈仕俊主持。
宣传部负责人从背景和意义、主要框架、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等六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随后进行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党委副书记俞位增认为,《条例》内容非常完善,从多个层面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学校应当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尤其要加强院校二级宣传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的宣传工作队伍。党委副书记、校长周志春认为,《条例》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体现了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校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应当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陈仕俊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全面领导,提高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他强调,高校作为意识形态、人才培养、文化引领的重要阵地,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责无旁贷。学校党委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宣传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尤其是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位党员和广大师生,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提升宣传工作水平,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会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还以自学的方式学习了《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