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交通集团关于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加快构建学校大监督体系,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6月3日上午,学校纪委组织召开了“七事阳光”建设工作研讨会,纪委书记张启富,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织部、财务处、招生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袁腾辉主持。

袁腾辉介绍了学校今年推进“七事阳光”建设的具体领域,包括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采购、阳光工程、阳光选人用人、阳光办事办文七个方面,要求各部门先梳理建设思路再开展工作实践,到年底时总结提炼形成规范的操作文本,具备条件的还应将操作文本上墙。
张启富指出,“七事阳光”建设有利于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学校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深化“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载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针对如何推进“七事阳光”建设,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晰权力边界。要明白无误地告诉权力行使者及其管理与服务对象,权力有哪些具体内容、涉及哪些具体事项;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要清晰准确地告诉权力行使者及其管理与服务对象,权力如何运作、办理事项有哪些具体步骤;三是公开有关信息。要严格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开相关权力信息和办事结果,主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以上三点,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夯实防腐拒变堤坝。
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交流与互动,围绕“七事阳光”建设的内涵、途径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