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11月17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复审、考试,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的考试工作已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专业技能测试,现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及试讲人员名单和试讲安排公布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序号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
1 | 骨干教师 | 20231213101 | 28 |
2 | 骨干教师 | 20231213102 | 50.33 |
3 | 骨干教师 | 20231213201 | 25.33 |
4 | 骨干教师 | 20231213301 | 缺考 |
5 | 骨干教师 | 20231213302 | 74.33 |
二、进入资格复审及试讲人员名单
按照《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11月17日)规定:在每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确定试讲对象(最多不超过3人,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符合人员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进入资格复审及试讲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进入资格复审及试讲人员名单 |
骨干教师 | 3 | 唐必潇 |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4 日上午9:30-10:30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105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按照2023年11月17日招聘公告中有关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试讲准考证》。
(二)试讲安排
试讲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下午,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试讲的应聘人员按照试讲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和楼1007教室报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试讲,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试讲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至诚楼401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574-8742241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