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浙江省教育厅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浙教办函〔2024〕194号)规定,决定就学校基本户、教育基金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报名链接如下: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浙江省教育厅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浙教办函〔2024〕194号)规定,决定就学校基本户、教育基金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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